近日,湖北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关于湖北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首批12个专科113种常见疾病的分级诊疗指南,对常见疾病在不同级别医院的诊疗与转诊指征进行了详细的描述与界定。 该指南由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各专科省级质控中心制定,主要是供全省各地制定当地常见疾病分级诊疗目录时参考。其中包含的12个专科有:心内科、神经内科、肾脏疾病、普外科、骨科、妇科、产科、儿科、常见疾病、康复医学科、眼科、皮肤科等。对于其中的113种常见疾病,指南分别给出了相应的分级诊疗指导性。 比如针对“心律失常”,指南提出:一级医院接诊到缓慢性心律失常病人,应仔细评估病情,如果心动过缓危及病人生命,应先行临时起搏植入,如无临时起搏植入条件,应尽快转诊到有条件实施临时起搏治疗的二级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对于有指征进行射频消融或器械植入的病人应择期转诊到有资质开展射频消融或器械植入的医疗机构……医院对于医疗机构治疗稳定的缓慢和快速心律失常病人,可以转诊到社区及一、二级医疗机构进行恢复和后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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